今年以来,播州区民政局按照“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、医养相结合”的总体要求,从开展特困群体评估认定、建立探访机制、建立留守(空巢)老人关爱服务制度、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方面入手,持续推动我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。
一是分类开展评估认定。根据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具备自主吃饭、穿衣、上下床、如厕、室内行走、洗澡等六项能力,按照分为全护理、半自理和全自理三个标准,对全区特困供养对象开展失能、半失能的评估认定工作。今年以来,评估认定了455人,其中失能78人,半失能377人。对认定人员,按照全护理1790元/人/月,半自理1074元/人/月,全自理358元/人/月的标准,按时发放护理费。
二是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机制。对失能、半失能特困供养对象,引导其入住敬老院。对其他分散供养对象建立定期探访机制,严格落实照料护理制度,要求签订照料护理协议。区民政局定期督导履职情况,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得到保障。同时,村(社)安排人员每周进行1次走访。目前全区全护理、半自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率达53%。
三是建立留守(空巢)关爱服务工作联系制度。对留守(空巢)老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专人具体负责,建立留守(空巢)老年人信息台账,探访时及时了解或评估生活情况、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,将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留守(空巢)老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,对突发性、紧迫、临时困难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。
四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。一是积极争取资金,夯实基础设施保障。2021年争取世行贷款6790万元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。2021年投入1030万元对区社会福利中心、鸭溪镇敬老院、芶江镇敬老院等3个养老机构进行了提质改造,健全完善消防设施,共增加护理型床位361 张(其中,播州区社会福利中心240张、芶江镇敬老院55张、鸭溪镇敬老院66张);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精神,积极抓养老服务项目申报、储备工作。2022年申报了我区养老机构提质改造建设项目,总投资2135万元,将新增护理型床位220张。谋划中远期养老项目9个,总投资约16.4亿元。
目前,全区已实现镇级公办养老机构全覆盖,养老机构正逐步向村(社区)延伸。